铜仁市公安局关于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

铜仁市公安局关于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

发布时间: 2021-07-21 11:45 字体:[]

铜仁市公安局关于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

《关于严控我市航空器擅自升空提案》已收悉,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:

一、国家层面对“低慢小”飞行器立法现状及市级方立法存在的问题。经咨询公安部治安局、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、贵州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、法制局等单位以及铜仁市公安局法务顾问铜仁懿村律师事务所,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无人机等“低慢小”飞行器管理法律法规。市级行政部门制定管理规定缺少法律支撑。

二、铜仁“低慢小”飞行器地方立法方面的探索。2015年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,在征求民航、工商、安监、体育、气象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由治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警种认真调研,起草了《铜仁市低空飞行物管理办法(讨论稿)》,呈报市法制办进行地方立法审查,经多轮讨论但最终未能通过,其原因为:一是缺少上位法的支撑。二是空中交通管制属于中央事权,地方在政策把握和技术规范上存在局限性。2018年1月,国务院、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并公开征求意见,但至今并未正式出台。

鉴于以上两点原因,建议提案内容暂时留作参考,公安机关将“低慢小”飞行器纳入管理视线。一是加大对无人机从业单位、使用人员和爱好者的摸排,建立数据台账,待国家法律法规出台后迅速落实相关管理措施。二是统筹组织铜仁市公安局机场分局、碧江分局、松桃县公安局加强铜仁凤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“低慢小”飞行器监管和违法行为反制工作,对违反《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》的行为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》规定予以处罚。

仁市公安局

2021年720